紅塵心事

愛情的排他性

夏林:

我在美國求學已經五年多了。有一次回香港渡假,認識了我現在的男朋友,於是我們就開始了遙不可及的兩地情。可是我耐不住寂寞,在美國又交了一個男友。我一年會回香港兩次,每次回去我們相處都很甜蜜,他也不是沒有懷疑我對他的忠誠,但是每次他都被我說服不再懷疑我。我不是不珍惜我和他之間的感情,他對我很好,很遷就我,我甚至想過和他有將來。但是我是個不能承受寂寞的人,我很需要有一個人可以陪在我的身邊。現在我與美國男友分手後,又認識了一個男人,我感覺到我們對對方都有意思,但是我很猶豫,不知道該不該發展下去?我很矛盾,我該怎麼做?

Cynthia.美國 

夏林:

你認為一個人能不能長期周旋在兩個男人之間?我有兩個男朋友,這兩個男人,分別住在不同的國家。由於距離的關係,目前我還能夠應付,可是我知道總有一天我需要告訴他們事情的真相。他們跟我在一起都很快樂,我真的很難開口。我該怎麼辦?我應該等到我清楚自己將來的計劃之後再告訴他們嗎?先謝謝妳的建議。

Lost in the City 

親愛的Cynthia和Lost in the City:

王藍在《藍與黑》的第一章寫道:「一個人,一生只戀愛一次,是幸福的。不幸,我剛剛比一次多了一次。」隨著時代的改變,男女交往的觀念愈來愈開放。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已經很少有人歌頌「從一而終」式的愛情。婚前多交一些異性朋友,藉此認識自己、了解別人,再仔細選擇一個合適的終生伴侶,應該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現代的西方社會,男女婚前交往很開放,男女雙方都可以很大方的同時跟其他的人約會。但是只要一方接受了對方「我們從現在開始是一對一的交往」的要求,他們的關係就變成了固定的男女朋友,彼此在行為與情感上都必須忠於對方,在此情況下與其他人的交往,就只能是單純的友誼了。如果接受了對方排他的要求,卻還跟他人談戀愛,就是欺騙對方的感情。

然而,目前東方人對男女婚前交往的觀念,恐怕還是趨向於「只要我們正在交往,就自然具有排他性」,彼此這種想當然耳、心照不宣式的默契,基本上取消了東方男女婚前可以同時與其他異性談戀愛的自由與權利。

事實上,談戀愛既花時間又費心力,是件很辛苦的事,你最好能避免同時對兩個人動心,同時跟兩個人交往,甚至同時愛著兩個人。如果這兩個人分居兩地還好,若是大家都在一個城市,豈不是要窮於應付?

可是,如果真的同時愛上了兩個人,我想你最少應該要對對方坦誠。應該要讓這兩個人都明白,你們的交往還只是在彼此很有好感的發展階段,目前你們的關係還不具有「愛情的排他性」。也就是說,雖然你們彼此都有好感,也試著往男女朋友的關係上發展,但是你們的關係還沒有固定下來,彼此都依然有權利跟其他的人談戀愛。如此才不致於欺弄對方的感情,也不會讓自己陷入內疚與自責中。

長遠來看,如果你希望親密的戀情能發展成朝夕共處的婚姻,你最終還是必須做一個選擇。當然,在沒有婚約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應該有選擇愛情的自由,我們也應該尊重他人選擇愛情的自由。不論你選擇誰,都難免會傷另一個人的心,但最重要的是不要傷害到他的自尊,並且能儘量幫助他重建自信,做一個最起碼的朋友。

不論婚前還是婚後,你的一生中都會遇到一些彼此有好感的異性,你可以與他們成為好朋友、好同事、好鄰居,卻不一定要成為情人。有時候,正因為多了一分距離、少了一分期待,朋友的關係,反而更有彈性、更可長可久、更不會教人厭倦。

夏林 


有心事嗎?寫封信給夏林



200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