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人生

江定遠譯.婚姻的藝術.Mrs. Douglas Drak

婚姻的藝術並不是那麼容易獲得的。美好的婚姻必須要加以培養。在婚姻的藝術中,小事往往就是大事。

一、攜手同行,永不嫌老。
二、隨時記著說「我愛你」,一天至少一次。
三、不要將憤怒帶入夢鄉。
四、要構成一個包含全家的愛心圈。
五、絕不把別的事看得比愛情更重要。
  愛慕不只限於蜜月期,更應終身行之弗替。
六、為對方做事不要出於盡責或犧牲的態度,
  而應出於愛與快樂的精神。
七、真誠的向對方表達感謝或欣賞。
八、不要希望丈夫榮華蓋世,也不要希望妻子美如天仙,
  更不必彼此尋求完美﹐但卻要培養彈性、忍耐、了解及幽默。
九、要具有體諒的心意及忘我的胸襟。
十、要替對方保留活動的空間。
十一、追求精神生活,共同尋找「美」與「善」。
十二、不僅要尋求正直的配偶,自我更要正直。

婚姻最好的寫照,正如馬克吐溫的一句名言:「妻子的所在地,便是丈夫的伊甸園」。



200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