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人生

丁立梅.穿旗袍擺地攤的女人.中國青年報

六年前,我在一個小鎮住。小鎮上有個女人,三十多歲,在街頭擺個小攤,賣賣小雜物,如塑料籃子、瓷缽子什麼的。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兩間平房,有兩個孩子在上學,還要伺候一個癱瘓的婆婆。家裡的男人不是很能幹,忠厚木訥,在一家工地上做雜工。

這樣的女人,照理說應該是很落魄的,可她給人的感覺卻明艷得很,每日裡在街頭見到她,都會讓人眼睛一亮。女人有瀑布般的長髮,梳理得紋絲不亂,用髮夾盤在頭頂上。女人有修長的身材,她喜歡穿旗袍,雖然只是廉價衣料,卻顯得窈窕有緻。她哪像是守著地攤賺生活啊,簡直就是把整條街當成她的舞臺,活得從容而優雅。

一段時期,小鎮人茶餘飯後,談論得最多的就是這個女人。男人們的話語裡帶著欣賞,覺得這樣的女人真是不簡單;女人們的言語裡卻帶著怨懟,說一個擺地攤的,還穿什麼旗袍?後來卻一個一個跑到裁縫店裡去,做一身旗袍來穿。

那女人也不介意人們的議論,照舊盤髮、穿旗袍,優雅地守著她的地攤,笑意盈盈,周身散發出明亮的色彩。這樣的明亮,讓人沒有辦法拒絕,所以大家有事沒事都愛到她的攤子前去轉轉。男人愛跟她閒聊幾句,女人們更喜歡跟她討論她的旗袍、她的髮型,臨了,都會買一兩件小商品。

幾年後,女人攢了錢,貸了一部分款,買了一輛中巴車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駕照,做自家中巴車的司機,她則隨車子來回跑,熱情地招徠顧客。在來來去去的風塵之中,她照樣盤著髮,穿著旗袍,清清麗麗的。她的車也跟別家的車不同,車裡被她收拾得異常整潔,湖藍色的坐墊,淡紫色的窗簾,給人的感覺就是雅。所以小鎮人外出,都喜歡乘她的車。

她的日子漸漸紅火起來,卻不料出了一起車禍,所賺的錢全部賠進去了,還搭上一輛車和十幾萬的債務。她的腿受了很重的傷,躺在醫院裡,幾個月下不了床。小鎮人都說,這個穿旗袍的女人,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來了。

可是半年後,她卻在街頭出現了,幹著從前的老本行——擺地攤兒,賣些雜七雜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盤髮、穿旗袍。腿雖落下小殘疾,但卻不妨礙她把脊背挺得筆直,也不妨礙她臉上掛上明亮的笑容。

我離開小鎮那年,女人已不再擺地攤了,而是買了一輛出租車在開。過了兩年,小鎮有人來,問及那個女人,小鎮人說,她現在發達了,家裡有兩輛車子,一輛跑出租,一輛跑長途。最近又聽小鎮人說,女人新蓋了三層樓房。我問,她還盤髮、穿旗袍嗎?小鎮人就笑了,說,如果不盤髮、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還跟從前一樣漂亮,一點沒見老。



2005/10/1